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記者 施雨岑、劉奕湛)教育部14日發佈《中小學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活動指南(試行)》,對中小學學生寒暑期赴境外“游學”團體的教學內容、時空跨度和安全責任機制等作了規定,其中特別指出,境外研學旅行的教育教學內容和學習時長所占比例一般不少於在境外全部行程計劃的1/2。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留學的興起,寒暑假的短期“游學”迅猛增長。但由於監管和管理的缺位,中小學生寒暑期境外研學旅行團問題頻出。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孫宏艷介紹,“游學”團體主辦機構、主辦單位資質不夠,收費畸高,“游學”變成“到此一游”等怪象屢見不鮮。
  針對這些問題,《指南》明確,舉辦境外研學旅行要與中小學的教育教學計劃統籌安排,具有明確、有益的教育目的和適當、周密的教學內容,把素質教育和體驗學習貫穿始終。境外研學旅行的教育教學內容和學習時長所占比例一般不少於在境外全部行程計劃的一半。
  對於境外研學旅行的時間空間跨度,《指南》建議活動時間和地點應事先進行合理規劃,充分考慮中小學學生的身心特點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學生不宜超過3周,中學生不宜超過6周。每次活動安排不宜超過2個國家,每個國家的參訪城市不宜超過4個。
  《指南》要求舉辦者,如需選擇與境外學校、夏冬令營營地等機構合作,要通過相關渠道核查境外機構的合法性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承接條件,並應在活動宣傳階段即向擬參加活動的學生及其家長作出說明。
  此外,《指南》對境外研學旅行的安全責任機制也作出相應要求。舉辦者要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相關信息的備份工作,以備遇到突發情況能夠及時提供。在境外期間,舉辦者要通過適當方式向學生家長及時溝通活動進展情況。條件允許的,可以每天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同時,為赴境外研學旅行團組配備隨團帶隊教師,其與學生的比例一般不低於1:10。學生年齡結構偏小的團組,需酌情增派帶隊教師。  (原標題:教育部:境外研學旅行教育教學內容不少於全程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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