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中央司改辦負責威剛外接硬碟同志就《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新華社記者提問。
  背景意義1
  請介紹一帛琉下《意見》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答:隨著越來越多的社會矛盾以案件形式進入司法領域,出現了訴訟與信訪交織、法內處理與法外解決並存的狀況,導致少數群眾“信訪不信法”甚至“棄法轉訪”、“以訪壓法”等問題比較突出,嚴重損害司法權威,房屋貸款影響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訴信訪秩序。
  各種社會矛盾,最終還是要在規範的、法律的軌道上解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意見》全面闡述了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主要內容、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推動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不僅有利於從制度機制上倒逼政法機關提高執法司法質量和水平,保證當事人合法訴求及時得到解決,而且有利於從制度機制上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microSD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更好地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信訪機制2
  如預防癌症飲食何建立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新機制?
  答:《意見》提出,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總體思路是:改變經常性集中交辦、過分依靠行政推動、通過信訪啟動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由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處理,依法糾正執法差錯,依法保障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公正結論,保護合法信訪、制止違法鬧訪,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息訪,實現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與維護司法權威的統一。
  ——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導入司法程序機制,各級政法機關及時審查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法轉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嚴格落實依法按程序辦理制度,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處理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時限內公正辦結。
  ——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對經過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涉法涉訴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
  ——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對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經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造成當事人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司法救助。
  訴訪分離 3
  實行訴訪分離後,群眾如何反映涉法涉訴信訪問題?
  答:總的要求是依法按程序反映問題。首先,要向政法機關而不是向黨政信訪部門反映問題。《意見》明確,各級信訪部門對到本部門上訪的涉訴信訪群眾,應當引導其到政法機關反映問題;對按規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信訪事項,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處理。其次,要向有管轄權的政法單位反映問題,而不是多頭訪、越級訪。不按法律規定,到政法各單位多頭上訪、越級進京上訪等,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第三,要正確理解法律,不纏訪鬧訪。反覆纏訪甚至違法鬧訪的,將受到依法處理。
  公正處理 4
  信訪群眾最關心的是自己反映的問題能否得到及時公正處理。請問這方面有什麼具體措施?
  答:對此,《意見》從四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提高執法質量,結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監督有力、規範有序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從制度上保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使每一起案件處理都做到實體公正、程序公正、規範高效,經得起檢驗。二是強化執法監督,加大各個執法環節之間、政法各單位之間、上下級政法單位之間的監督力度,確保執法司法權不被濫用,執法辦案中的過錯、瑕疵得到依法及時糾正。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完善執法司法責任制,嚴格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對於冤假錯案,嚴查執法不公、不廉問題;對於群眾訴求不及時受理、不按期辦結、有錯不糾的,依紀依法追究辦案人員和相關領導責任;對於信訪問題突出的地方,倒查政法單位領導班子責任。四是深化執法公開,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執法司法新機制,凡是法律規定應當公開的案件信息,都應當公開;生效後的裁判文書,應當依法在政法機關的官方網站上公佈。
  程序終結5
  《意見》對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有何具體規定?
  答:一些信訪事項終而不結、無限申訴,反覆啟動法律處理程序,是困擾政法機關的一個難題,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和行政資源,也加重了信訪人自身的負擔。對此,《意見》提出,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已經窮盡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決、裁定為終結決定。辦案機關、當事人都要自覺接受和維護依法作出的處理結論。對於反覆纏訪纏訴的,經過案件審查、評查,由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再統計、交辦、通報,重點是做好對信訪人的解釋、疏導工作。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基層組織要落實好教育幫扶和矛盾化解工作,使信訪人息訴息訪,回歸正常的生產生活。中央政法各單位還將根據《意見》要求,制定完善具體的終結辦法。
  司法救助 6
  《意見》提出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能不能介紹一下情況?
  答:近年來,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權案件,因案件無法偵破、被告人沒有賠償能力或賠償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依法得不到有效賠償,生活陷入困境的情況不斷增多。對這些當事人,由國家給予適當救濟,幫助他們擺脫生活困境,既彰顯黨和政府的民生關懷,又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在中央的重視和支持下,中央有關部門經過深入調研論證,今年初制定下發了《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了救助條件和範圍、細化了救助標準和程序、規範了救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將國家司法救助資金列入預算,統籌安排,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切實解決好問題。
  信訪秩序 7
  《意見》對依法維護涉法涉訴信訪秩序提出什麼具體要求?
  答:《意見》從四個方面,對依法維護涉法涉訴信訪秩序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暢通信訪渠道。各級政法機關要健全來信、來訪、網上信訪、電話信訪一體化接訪網絡,為涉法涉訴信訪群眾反映問題提供暢通便捷的渠道。二是防止案件積壓。政法機關要按照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規定,規範案件流程,加快案件流轉,加強各單位之間的銜接配合,確保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有序高效進行。三是提高基層化解能力。通過健全科學合理的考評指標體系,提高基層解決問題的主動性和實效性,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堅持分級分類處理,加大分流疏導力度,勸導當事人依法按程序反映問題,減少越級上訪。四是嚴肅處理違法上訪行為。堅持教育與處罰並重,對伴有違法行為的上訪人員,加強法制教育和批評勸導;對採取極端方式鬧訪、借上訪之名煽動鬧事的,依法嚴肅處理,引導信訪人員依法理性表達訴求。
  化解合力8
  如何形成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合力?
  答:《意見》特別強調,要加強和改進對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支持政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幫助政法機關協調解決涉及困難幫扶、教育疏導、案件出口順暢等方面的問題。各級信訪部門要依法引導分流涉法涉訴信訪,加強與政法機關的溝通聯繫,形成支持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良好局面。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要取得成功,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各級政法機關要加強與宣傳部門、新聞單位的溝通,加大對申訴新程序、信訪新規定的宣傳力度,使群眾廣為知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同時,案件當事人也要增強法治意識,理性對待糾紛,依法表達訴求,自覺接受政法機關依法律按程序作出的裁判,在全社會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圍。
  改革試點 9
  能否介紹一下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試點情況和下一步推進這項改革的考慮?
  答:2013年初,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把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確定為政法系統的重點改革之一,明確了試點先行的工作思路,分四批部署全國政法機關逐步開展試點工作,至2013年10月份,已經在全國推開。
  今年初,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對全面推開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作了部署動員。一要理順入口,在政法各單位之間、政法各單位內部信訪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建立分工明確、配合有力、流轉順暢的銜接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涉法涉訴信訪都能夠導入法律程序處理,切實解決入口不順的問題。二要防止程序“空轉”,充分發揮政法機關審判監督、法律監督、警務監督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再審和檢察建議、抗訴的程序和機制,把好執法辦案的每一道關口。三要嚴把終結質量關,只有法律問題解決到位、解釋疏導教育工作到位、實際困難按政策妥善救助的,才能依法終結,防止該解決的問題不解決就一終了之。對依法終結的案件,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基層組織把教育疏導、幫扶救助、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有人負責、工作到位、防止反覆。
  評論
  起於涉法,也應終於法治
  據新華社電 中辦、國辦近日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黨的十八大以來加速推進的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將獲得更加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組織保障,也將迎來難得的歷史性機遇。
  涉法涉訴信訪混同於普通信訪案件處理由來已久。隨著我國社會發展和法治進步,其弊端也日益顯現:從行政途徑解決法律糾紛,以“滅火”的方法在法律“盲區”解決涉法問題……長此以往,浪費的將是寶貴的行政和司法資源,影響的將是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法治信念,損害的將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涉法涉訴信訪因法律而起,必須納入法治軌道依法解決。長期以來形成的“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現象成為當前改革難啃的“硬骨頭”。上訪者相信只要得到領導批示,問題就能解決;而且確實有領導批示後上訪問題得到快速解決的“範例”,其示範性和導向性反過來進一步強化“信訪不信法”心態,由此循環往複。
  扭轉這一趨勢的關鍵仍然是改革。經過一年多的探索實踐,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試點工作有了新的成效。例如,黨委政府的信訪部門不再受理涉及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引導群眾到政法機關反映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再統計、交辦、通報,重點是做好對信訪人的解釋、疏導工作。隨著涉法涉訴信訪的“入口”“辦理”和“出口”逐漸暢通,將有更多的信訪人尋求回歸法治軌道解決糾紛訴求。
  應當看到,“由訪轉法”將使信訪群眾看到改革的希望,隨之而來的必然是政法機關接訪量上升。這將對政法機關形成倒逼壓力,對執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政法機關必將著眼長遠,不會為了一時息事寧人、停訴息訪,讓行政命令凌駕於法律權威之上。只有堅持走法治之路,才能充分發揮法律在解決社會糾紛中的根本性、終結性作用。
  涉法涉訴信訪的改革,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的改革,對建設法治國家和形成國家治理體系必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必將成為司法改革加速前行的巨大推力,推動一個法律體系健全完備、執法辦案公正高效、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的法治中國早日到來。
  分析
  如何啃下涉法涉訴信訪這塊“硬骨頭”
  據新華社電 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社會各界高度關註。中辦、國辦近日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標誌這項改革向前邁出重要一步。意見的出台將對涉法涉訴信訪產生怎樣的影響?下一階段涉法涉訴信訪這塊“硬骨頭”如何啃?專家學者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此進行了分析。
  訴訪分離維護司法權威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傅鬱林認為,意見提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非常重要。
  “這個意見的重點是訴訪分離,不是說要取消信訪制度,而是說一個案件如果已經經過一審、二審,或者正在訴訟程序中,那麼這個案件就不要經過其他渠道辦理,而應該按照法律程序,通過司法機關進行訴訟。”傅鬱林說。
  吉林市保民律師事務所律師修保在為信訪群眾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深有體會。他說:“在實際解決涉法涉訴信訪過程中,直接到法院訴訟解決,比通過信訪局上訪、再由信訪局轉交法院解決的成功率更高,也更節省時間。”
  “黨委政府的信訪部門會對來本部門反映涉法涉訴問題的群眾進行疏導、解釋,引導他們到政法機關去按程序反映問題,尊重司法結論,維護司法權威。”國家信訪局研究室副主任繆傳忠說。
  建好平臺防止審判瑕疵
  “近年來,申訴信訪案件明顯呈現‘兩頭小中間大’的態勢,需要再審改判和當事人純屬無理纏訪都是極少數,絕大多數信訪案件都有這樣那樣的審判瑕疵。源頭治理才是解決涉法涉訴信訪的治本之策。”高莎薇分析指出。
  據瞭解,為解決審判瑕疵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已經起草了《人民法院審判瑕疵處理辦法(試行)》,計劃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今後,對於因審判瑕疵引發當事人上訪的,人民法院將追究承辦法官和相關人員責任,從而在源頭上保證裁判質量。
  對於實行訴訪分離後,如何暢通人民群眾涉法涉訴信訪渠道的問題,今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網開通“網上申訴信訪平臺”,減輕信訪群眾之累。截至目前,“網上申訴信訪平臺”申訴登記數量540多件,已經辦理170多件。司法機關還將實行遠程視頻接訪,群眾信訪將更加順暢。
  制止鬧訪探索化解機制
  中央政法委提出,下一步要及時糾正執法過錯、彌補辦案瑕疵;要在維護信訪秩序上下工夫,對合法上訪的要保護、依法解決問題;對違法鬧訪的要及時制止;鬧訪滋事,妨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處理。
  “公安部也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不得限制正常信訪活動。”公安部信訪辦副主任周新說,同時對少數人在信訪活動中或以信訪活動為名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區分情形,依法予以處置。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廳長穆紅玉說,檢察機關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對於完善息訴化解工作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包括構建息訴化解雙責機制、上下聯動機制、探索第三方參與化解機制等,把釋法析理、息訴化解工作落實到案件辦理的各個環節。
  修保對涉法涉訴信訪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議。他認為,應組建由法律專家、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組成的“民間第三方評訪團”,用無利害第三方介入評判誰是誰非的方法,化解當前的信訪難題。讓“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的社會公理體現到每個信訪案件中。  (原標題:推動形成辦事依法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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